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苍溪公安交警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迎庆1号”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实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部署有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大队长张忠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庆1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唐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庆1号”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和重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并狠抓措施落实。二是强化动员部署。3月23日,大队召开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暨“迎庆1号”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强调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迎庆1号”专项行动是今年的主要工作,正确理解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各部门要锁定目标,落实责任,增添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同时,要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为首要”的工作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迎庆1号”部署会议要求上来,按照四个阶段重点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强化教育,宣传发动有力。为确保“迎庆1号”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大队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多渠道、全方位展开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是开展源头宣传。大队6次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广运集团苍溪分公司客运企业、四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金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对200余名重点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醒驾驶人牢守交通安全,杜绝多拉快跑和超速、超员、超载、违法乱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七进”宣传。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场镇等扎实开展“七进”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媒体宣传。大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通过路况信息传递、专题报道、针对具体气候等状况向群众发安全信息等形式,及时报道公安交管工作和出行情况。清明节前后,大队共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6次,进社区4场次,进农村8场次,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共计1万余份,展出事故展板40余块,发送宣传提示短信2万余条,微博微信推送信息32条,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刊登稿件16篇。
三、科学勤务,路面管控有力。一是强化农村道路管控力度。以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为契机,在苍旺线、苍剑线、国道212线等重点路段落实警力严格布控,实行执勤点、固定岗点等静态点控和路面巡逻的动态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重点兼顾午后,傍晚,夜间时段,增派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实现巡逻管控无缝对接,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加强城区道路管控力度。以“重点车辆三乱”整治为重点,以城区滨江路、解放路、红军路等路段为重点,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早、晚,城区上、放学高峰时段为重点时间段,实行弹性工作制,开展针对性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重点时段不出现“死角”和“盲区”,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通过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停车、行车秩序,提高城市文明交通形象;三是加大旅游道路管控。针对清明节期间我县红军渡、梨博园、寻乐书岩等景区人流、车流持续增加的实际,加强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450起,其中酒后驾驶68起,无证驾驶281起,涉牌涉证51起,客车超员5起,7座以上超员违法行为27起。
四、部门协作,源头监管有力。一是开展车驾源头隐患清零。按照交警支队下发的201名重点驾驶人、6台危化品运输车、107台货车的隐患清单,大队对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重点车辆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重点驾驶人进行了全面筛查,采取电话告知、短信提示、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所有隐患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通知,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二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大队坚持每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增的、已上报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于每月20日收集归档由大队领导审核后,通过书面报告及时向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上报。3月份以来,大队共排查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4处。三是开展企业源头隐患治理。大队不定期深入辖区砖厂、商混搅拌站以及沙石料厂,对施工工地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车辆进行监控,对重点驾驶人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督促车辆安全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出具《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3月份以来,大队出具《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3分,转递《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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