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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5 11:42 来源:德阳市罗江区住建局 作者:德阳市罗江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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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罗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德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讲政治、强责任、控风险、压事故”。按照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四五五六”发展总体思路,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自觉,努力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总思路。通过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在全区住建领域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以高压态势,持续提高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坚决稳控全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底,在住建领域开展为期5个月的“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日至5月31日)。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辨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及时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二)综合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10日)。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针对列为“强安2023”监管执法重点对象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为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实效,各部门要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建筑施工方面

  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落实情况;“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特种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实施、验收情况;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使用管理等情况;防高坠、物体打击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现场消防管理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等;工地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汛期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地灾防治、防汛防暑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应用“智慧监管平台”对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城镇燃气方面

  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突出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是否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存储燃气,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落实《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城市供排水方面

  强化城市供水保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组建一支坚强有力、反应迅速的防汛抗旱应急分队,应急分队随时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有险情、灾情,拉得出、顶得上、反应灵敏、果断处置;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压紧压实污水处理运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污水处理运维企业不断提升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应急抢险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有序运行。

  (四)物业服务管理方面

  指导督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情况;邮箱空间作业点位管理情况;物业服务区域落实合同约定消防管理情况;现场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情况;《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落实情况。

  (五)农村房屋方面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建局德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德阳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房屋的全面整治。重点加强对以下几类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采矿区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尤其突出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KTV等人员密集使用的经营性房屋的全面排查整治。

  (六)城镇房屋方面(含自建房)

  要按照《德阳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责任主体,积极开展城镇房屋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业主自查、各社区、部门排查,重点突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广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院和福利机构、生产经营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百日攻坚行动,以“隐患管控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彻底消除”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再整治,2023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七)建筑企业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预拌企业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特别是临时用电、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空间作业点位管理情况;汛期、暴雨、大风等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各部门要在全面做好住建领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上,按照大运会组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指导,抓实做细城镇燃气,城市给排水、环境卫生等运行安全管理。

  四、重点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将以下工作贯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并坚持不懈抓好落实。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切实可行、具体实用的工作举措。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行业监管责任清单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照单履责、按单位办事。要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管控严实、动态清零、形成闭环。

  (四)严格“打非治违”。各部门要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管理联动,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要加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项目的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频发事故的行业领域和企业,一律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绝不姑息手软。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采取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应急状态时能第一时间高效处置;要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实、要细、要有可操作性,要把责任明确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各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总结,补齐完善短板和不足,要着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治本举措,创新监管机制,从根源上防范风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

  (三)落实廉洁规定。各部门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十不准”规定,确保廉洁自律。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于4月至7月的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8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局安办。

(责任编辑: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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