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宣汉县黄石乡码头街对一家餐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操作间内有一台正在使用的杂物电梯(供传菜使用),未贴有定期检验标志,且无法提供该杂物电梯的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证书等安全技术档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查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