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春雷行动2021”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管理,我局开展了以涉农领域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侵权违法行业治理为重点的知识产权“护航”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一、强化联动,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
强化地理标志严保护导向,突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一是及时与其他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其证明商标及保护产品相关信息情况,依据相关标准,依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监管。二是及时分析摸排违法案件集中发生的类型、涉及的主要区域及场所、发现渠道、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发生原因及有效的处理方式,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确保联动监管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侵犯我县“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1件。此次案件的查处,也是宣汉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查处的外地企业侵犯本地所属商标专用权第一案。
二、广泛宣传,积极打造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舆论引导,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执法人员向群众、商户宣传如何识别“宣汉桃花米”、“漆碑茶”、“黄金木耳”等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要求各商户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不得以其它地区产品冒充,更不得伪造、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地理标志综合效益最大化,积极打造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良好营商环境。同时,推介我县粮油产品,有组织、有计划、有效应的开展宣传,鼓励粮油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投洽会、采购会、展览会、博览会等。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合作,有组织地通过各类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市场,推动我县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三、“授之以渔”,擦亮优质资源“名片”,助力乡村振兴。
围绕春节前后群众重点关注的“宣汉桃花米”、“蜀宣花牛”、“漆碑茶”及“吉林长白山人参”、“库尔勒香梨”等常用的地理标志产品商品,结合12315举报平台,积极主动与我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宣汉县种子管理站以及外地相关证明商标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沟通和联系,深入了解其授权企业情况和产品相关信息,同时,加强指导,做大做强特色资源产业,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推动地方特色产业方面的带动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