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汛期洪涝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地质灾害“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防范应对汛期地质灾害主体责任,大竹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大竹县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包保责任和防范应对汛期地质灾害工作专题会议,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印发了《大竹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应对汛期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包保责任和防范应对汛期地质灾害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认真落实防范应对地质灾害“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包保责任制,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好“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包保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包保责任。
二是做好全面隐患排查。按照省、市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会议要求,大竹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地防股、地环站会同排查单位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各自然资源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大竹县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场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重要交通干线、农家乐、集中安置点、工矿企业、大型工程建设施工地和生活营区、人口聚居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建好工作台账。
三是强化应急准备。督促各级包保责任人落实所包保地区做好物资储备,编制好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坚决落实“三避让”(即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