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区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积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稳定劳动关系各项工作。“春风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明显增强,在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等方面有较大进步,稳定劳动关系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一、强化法制教育宣传,构筑良好用工环境。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法制宣传平台,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法制宣传,推动全区形成“尊法、守法、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座谈、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宣传,全面深入地对我区企业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进行了调研,实地调研企业35家,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宣讲国家、省、市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规定;三是充分利用劳企双方参加仲裁活动、认定工伤时,有针对性进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四是经常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提升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走访乡镇(街道)18个,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为300余名劳动者进行了政策解答。
二、强化基层调解力量,推动争议源头化解。 着力强化基层调解、行业调解、企业调解,注重源头防控劳资矛盾,多方式多手段化解欠薪苗头隐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落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工作规范,明确人员配备、基本设施、工作内容等,提炼推广适用于不同类型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二是探索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依托社会组织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服务、薪酬分配指导、劳动纠纷调解、维权投诉、心理疏导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三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发布并定期更新预防工作指南、调解工作手册、调解书范本等指导文件,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业能力素质,提高社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典型培育选树工作,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选树5家区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3家区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共指导36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力推动了基层调解组织在组织领导、组建率、案件调解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三、注重劳动争议预防,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有关精神,做好疫情期间调解仲裁工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进行劳动关系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用工情况,切实掌握我区劳动关系形势,依法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等问题,用好用足各项稳岗政策,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排查矛盾纠纷隐患,针对疫情期间企业负担加重造成的社会不稳定隐患,启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化推行。倡导劳动者通过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反映诉求,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的经办服务;三是加大调处力度。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劳动者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加强劳动争议协商协调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调处争议问题;四是加强指导督促。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有效防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和突发情况。
四、强化劳动关系治理,高效化解劳动纠纷。一是案件办理“优质化”。打造一站式优质服务窗口,实行法律咨询、材料接收、案件查询等功能齐全的一站式服务,深化调解仲裁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案件办理程序和实体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案件网上运行率100%;二是纠纷化解“多元化”。内外联动,对内强化信访调解、仲裁调解联动,对外强化工会、法律援助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多位一体”的维权联动机制,对劳动争议进行“一站式”受理;三是用工管理“规范化”。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帮助企业规范完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劳动关系制度,安排专人与10家存在劳资隐患的企业进行协调对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一企一案开展点对点联系,打通服务企业的高效通道。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2家企业的劳动纠纷,调解成功劳动纠纷案件2起,涉及劳动者30人,挽回劳动者经济损失40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