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岳池县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通告)精神,通过发放明白纸的方式,向全县发布对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通告》要求的禁捕范围包括了流经县境内的嘉陵江、渠江、长滩寺河等12条江河天然水域及其支流;禁捕时间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0时起,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通告》要求的禁捕内容包括:生产性捕捞,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捕捞,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使用多杆(含2根杆及以上)、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等钓具钓法,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等;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需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通告》对执法监督管理作了相关要求,对违反禁捕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阻碍、抗拒农业渔政等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关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还公布了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对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通告的发布,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