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邻水县观音桥镇初级中学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学习中,主要学习了著作权的归属和著作权的保护,清楚了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终身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学习中,主要学习了森林保护和造林绿化的相关法律知识,熟知了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通过学习,老师们受益匪浅,既丰富了科学知识,又开阔了眼界视野,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争做一名有扎实学识的好老师。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