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安全巡查。开展镇(街)渡船、渡口安全整治,整顿重点水域船舶航行、停泊秩序等,检查各类船舶170余艘次、航运企业1家、码头渡口8个、有船镇(街)船管站6个。辖区船舶航行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强环保整改。针对水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巡查72项次;更换垃圾公告牌56块,垃圾、油污桶14个。辖区内渡口码头及船舶未发生水上环境污染事故。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共查处隐患10起,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处置水上交通安全突发情况的实战能力和指挥能力。
五是加强船舶管理。完成船舶营运证年审共计39艘。严格客渡码头的管理,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及“超警戒水位减载”等相关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三项指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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