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蓬溪县司法所大力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暖冬行动”,对辖区企业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进行大排查。
在排查过程中,根据陕西籍的十余名农民工反映,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省蓬溪某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28 万余元。针对此问题,明月司法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摸底调查: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某)承包了中国水电三局白倒隧洞出口、周家湾隧洞进口洞挖及初支工程,该十余名工人工资由吕某某将工资造册上报中国水电三局,由中国水电三局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为发放。因吕某某向工人承诺的工资标准高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年度工资结算时,尚欠工资28万余元。
2020年12月16日,明月司法所联合槐花镇政府、槐花派出所组织中国水电三局、农民工代表、吕某某到项目部驻地进行现场调解。调解现场农民工情绪激动,阻碍项目施工,导致项目部无法正常工作。蓬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马上赶赴现场安抚工人情绪,了解案情,听取诉求,分析案情,并接受工人们委托代理此案。为了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工资回陕西过年,承办律师向明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过对工资来源、工资支付具体时间、工程是否能继续开工等几方最关注的问题反复磋商。最终于 2020年12月18日三方达成协议,在2020年12月25日前先行支付该十三位农民工工资 80%,剩余工资于 2021年1月10日之前由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2月22日三方对此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起农民工讨薪维权圆满解决。截至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273件(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结案48件),解答法律咨询3811人次、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举办各种专题活动25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650人次,发放物资12万份。共挽回各种经济损失73万余次。
据了解,在今冬明春继续深化开展服务农民工“十个一”系列活动中,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七期工作简报通报的《近期拖欠工资和工程款问题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强化相关单位责任意识,紧盯拖欠工资和工程款问题薄弱环节,想方设法补齐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中的短板,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