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人性化执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能按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10月20日,雁江区司法局丰裕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瘫痪在床的社区矫正对象何某办理入矫手续,并开展普法教育。
社区矫正对象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雁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两年。因本次交通事故致何某颅脑损伤瘫痪在床,丰裕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决定亲自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在何某家中,丰裕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逐一完成身份信息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等工作程序,还利用本次上门的机会,深入了解何某的病情、精神面貌、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成立了由司法所、村干部和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同时引导家属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考虑到何某无法行动、家庭经济困难等现状,丰裕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帮助其复印病历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申报减免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与集中学习。何某表示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宣告仪式上,丰裕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何某宣告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着重强调在矫意识,告诫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并济的措施。
此次特殊的入矫仪式,既体现了执法人性化,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司法行政的关爱和温暖,又坚持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原则,从而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为后期开展的监管工作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