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学子们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 因此,教书育人必须时刻遵从 "德高为师, 身正为范 ",无私奉献、以德立教、以身示教,用高尚的人格去塑造每一颗纯洁的心灵。
一是要热爱事业、忠于职守。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学识只能满足学生一时的求知愿望,真正打动学生内心的,是人格和道德的力量。这种力量才是持久的,它将影响学生的一生,也是学生未来的立身之本。因此,在影响学生一生的诸多因素中,学识、权力、外表等加在一起,也远不如道德重要。一个教师当已失去对学生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其在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情感才会真正显露出来,对其师德师风的评价才最可信。因此,在工作生活中,教师要不断躬身自省,发现不足,时刻维护和完善教师形象,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当成不懈追求,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上取得新成绩。
三是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作为人的价值和尊严,尤其是对那些学习有严重困难、言行有过错、品德或心理有明显缺陷的学生。
对学生的尊重意味着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不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冷落学生,不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而要做到这些,除了教师自身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睿智的育人技巧之外,更重要的是教师对学生要有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
只有真诚地对待学生,才能真正地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教师,爱与责任是核心素养。教师从事的是一种特殊事业,对待事业要拥有高度敬畏感和责任心。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更需要教师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改正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良习惯,在学生中树立起良好的师表形象。
作为人民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增强规范意识,树立全面育人的正确理念,注重小节,不做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相符合的事情,杜绝违反职业道德的言行。以实际行动践行“教书育人”的初心,以工作实绩不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担当。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