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乐山市实验小学特别邀请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乐山市人大代表、四川上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峰对四年级的同学开展了一场生动形象的“拒绝校园欺凌,建设友善和谐校园”安全教育宣讲活动。
王峰律师以近期网络上热议的校园欺凌案件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形成原因和过程、危害后果以及刑事责任的承担等,同时,告知同学们在面临校园欺凌的第一时间不要害怕退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积极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或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在发现身边存在校园欺凌迹象时应积极向学校反映,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无声的受害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活动中,同学们争相发言,展开热烈讨论。王峰律师就同学们的疑问作出了专业的解答,告知同学们对校园欺凌一定要大声说“不”,未成年并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随着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即使未满14岁也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一定不能做欺凌之事,老师也要积极作为,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同学们认真听讲、认真思考,纷纷表示自己会与同学们友好相处,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于进一步引导学生规范行为、构建和谐融洽的同学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学校将继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巡查,拒绝校园欺凌等行为,为建设友善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