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照暖心:英雄故乡护航低保阳光行
“在县民政局和县纪委的督查下,我们对本次低保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在摸排过程中,发现我镇桂岭村阳某,五十多岁,无父无母无配偶无子女,现患有直肠癌,医疗费用高,已无生活来源。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邻里访问等程序,因其完全无收入,建议按照现行农村低保标准625元/月,给他每月补差发放低保金625元/月,不知是否可行?”,近日,龙台镇低保工作人员来县民政局审核低保资料时如此说道。这是随时会发生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的一段平常对话,但对于那些受助者而言,每一个细微的帮助,都像黑夜中的点点微光,照亮困难群众前行的道路。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中江县民政局与县纪委协调配合、同向发力,专项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中低保办理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以及干部不作为导致的“应纳未纳,应退未退”等不良现象,对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实施严密监督,强化部门责任,确保惠民政策的精准实施和细致落地,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帮助困难群众,维护公共资金的廉洁和高效使用。
县民政局与县纪委就中江县低保核查工作到全县各乡镇进行督查。前期主要为“大数据核查+各乡镇自查”,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与多部门联合进行数据比对,确保救助对象精准。今年累计已对22980户45802人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聚焦是否政策执行“一刀切”“漏保、漏救”“单人保代替整户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不担当、乱作为”“虚报冒领低保金”“低保金未到户到人”“重复享受托底政策”“未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等问题。同时在低保户家庭成员死亡后,要求各乡镇实时上报,严格执行了3个月核查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后期,各乡镇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力维护好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严守政策红线,确保低保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发挥好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县纪委将继续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县民政局发挥好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通过‘回头看’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让低保始终能给真正困难的群众带去温暖与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持英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中江县低保政策的公正公开,以实际行动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护航低保阳光运行,让英雄的故乡成为真正的人民的福祉之乡。”中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陈行荣表示。
(责任编辑: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