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抓住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这个契机,围绕扩大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试行公开选拔制度。东升镇党委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村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东升镇面向辖区内群众公开选拔了34名新任临时党组织成员和村(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激发了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
二、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以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为契机,原有村(社区)“两委”成员普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资格审查、考察、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程序,在此次改革中,共有112名临时党组织成员和村(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竞争上岗。
三、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于此次临时党组织成员和村(社区)工作委员会成员,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同时对公示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四、建立健全干部任职目标责任制和干部岗位职责规范。镇党委将及时建立村(社区)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把干部的使用与实绩考核紧密地结合起来。制定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细化不同岗位干部的考核标准,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真正使实绩考核结果成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制定干部大事报告制度、离任职经济审计等制度,强化干部的监督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思想作风的监督、廉洁从政的监督。
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保证了群众的有效参与,扩大了干部工作民主,优化了干部工作机制,提高了干部选任质量,强化了干部工作监督,促进了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