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体现出7个硬核措施:用工管理更严格,清偿主体更清晰,源头预防更实际,总包责任更细化,账户资金更安全,维权程序更便捷,法律后果更严重。这意味着营山县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进入了以法治手段推动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条例》,切实保障营山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不断规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5月25日起,营山县住建局建筑市政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住建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共分5个工作小组,由县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建设领域在建项目的《条例》宣传、工程款支付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落实欠薪预警监控机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等8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共检查40余家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农民工6852人。
此次督查发现全县建设领域工程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未同步更新实名制管理平台互联共享数据,主要是实名制网络系统未对接省、市系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不高,无系统直发工资记录;二是工程款支付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无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保函;三是资料缺失或存放不规范,主要是部分在建项目缺乏各责任主体签订的拨付协议及工资发放委托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及流水凭证等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县住建局向6家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营山县住建局高度重视,要求各督查工作小组立即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明确具体的整改内容和措施,要求责任单位在6月2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对不落实整改措施、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项目,县住建局将会同县人社劳动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此次督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理顺了企业用工管理,保障了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期支付,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得到广大农民工尤其是被欠薪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