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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依法治安”

发布日期:2020-06-18 18:55 来源: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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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蓬山‘打鼓洞’外石护栏缺口宽达1.5米,几时修补?景福寺内外植被繁茂,群众焚香燃纸遍地开花,森林防火压力巨大,可有良策?西门村微型消防车钥匙保管不善,望车兴叹,如何应急?金福来养殖场在建工地几乎没有安全警示标识,何日设置?黄渡完小校门口车流似箭,约束无力,莫非放任?……”执法监督检查现场,一个个追问掷地有声!这是近日,南充市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第2组在太蓬、黄渡两个乡镇监督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在完成准备动员后,从5月26日起,已全面进入检查实施阶段,4个《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分别由营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方式,分片包乡镇、分线包行业,全部深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等机关以及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全面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在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尤其在基层一线普法宣传、贯彻实施、执行落实情况。

   为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营山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执行组长、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为成员的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此次《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在完成执法检查阶段任务后,由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形成《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将执法检查报告连同审议意见转交营山县人民政府研究整改,营山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

   “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职责,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斯顺平在营山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表示,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有助于加大《安全生产法》在该县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法》在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建设幸福营山,推动川渝合作示范县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动员会上,营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就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全面解读了《安全生产法》。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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