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被形象地称为学生的“第二层皮肤”,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校服选购“十一问答”,跟川川一起来了解——
问:校服是自愿选购,选购前学生家长要表态吗?
答:校服选购单位原则上是学校,也可以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组织选购。选购校服前,选购单位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向拟选购校服的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
问:校服选购要公开公正,学生家长代表如何参与?
答:选购单位应成立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校服选购组织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三分之二。校服选购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购工作。选购单位要充分尊重和吸纳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发挥好家长代表的监督作用。
问:校服选购的流程是什么?
答:选购单位要严格按照“征求选购意向、成立选购组织、确定选购方式、发布选购公告、考察供货企业、确定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严格供应验收、做好售后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十个流程进行选购。选购单位为学校的,选购前后向所属的教育局备案;选购单位为教育局的,选购前后要向上一级教育局备案。
问:校服是不是必须每年购买呢?
答:中小学生校服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选购工作。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家长自愿为学生补充购买,不受上述限制。
问:选购单位能不能指定供货企业呢?
答:选购单位不得指定供货企业。选购单位要坚持“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评审,确定供货企业。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防止校服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牺牲质量。
问:为保障校服安全与质量,主管部门对校服供货企业是如何监管的呢?
答:严格生产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
严格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严格监督惩处。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2021年,教育厅已将6家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2023年,教育厅对2022年我省学校环节抽查的45批次不合格校服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备案。
问:校服交货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答:选购单位应要求供货企业提供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查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 2 套/件留样,并封存 1 年。
问:购买校服发现有安全与质量问题怎么办呢?
答:校服供货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
问:校服费用谁来收、怎么管?
答:校服费用均由学校收取,作为学校代收费管理,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代收取。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
问:买不起又需要校服的家庭困难学生怎么办?
答:校服选购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我们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
问:幼儿园要买园服、特殊高等院校及专业需要统一服装该怎么操作呢?
答:幼儿园园服参照中小学生校服管理。高等学校原则上不统一选购校服,对特殊院校及专业,如医学专业、警校、飞行学院等,需统一专业服装或制服的,参照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