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西充法院执行110吗?我得了李某的消息,你们快来你们快来……”
5月13日,西充法院 “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电话后,不到一刻钟执行110警务团队便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某鸡鸭兔专卖店与被告某酒楼签订合同,购买白条鸡、白条鸭,酒楼经营者李某声称货到按月支付货款。
但当专卖店按约完成货物交付后,直到规定的期限,某酒楼仍未支付货款36891元。专卖店将其诉至西充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2024年1月,案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诉请,但被告某酒楼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
进入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过网络查询和线下调查,被执行人李某账户有一万元,并有一辆汽车。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其要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李某每次电话里都是满口答应履行,但却一直推三阻四,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随即对其银行卡等进行冻结,在得知银行卡等被冻结后,李某开始着急,一边编造各种理由申请解冻,一边不愿支付货款,软硬不吃,对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里口头传唤,也是打马虎眼不配合。
5月13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110热线掌握到被执行人李某所在地的准确线索,执行110警务团队立即出警,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李某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解其配合执行工作。
“你们司法拘留也不超过一个星期吧,你要拘留就拘留。”虽然李某仍然嘴硬,但一听说自己要被拘留时,他心底的恐慌还是溢于言表,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办理完拘留手续,李某才发现法官是“来真的”,立即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想方设法凑集资金。
5月14日,在拘留所呆了一天后,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支付一部分拖欠的货款,并找到家属为其提供执行担保,承诺在后续一定会还完欠款。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后,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办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法律红线不容践踏
接下来,西充县法院将继续以“执行110”为抓手,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敢于“亮剑”,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林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