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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 养猪场新生“法”则

发布日期:2024-05-26 16:48 来源:西充县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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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养猪场的猪长得可好了,肥嘟嘟的,给你发照片看看”。

5月23日,初夏时节,西充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西充县凤鸣镇罗树沟村,回访案涉生猪养殖场。

此时的2000余头猪仔正在“新家”快乐成长,被执行人王某、王某某的眼里也重新充满对生活的期待......

但一年前王某两人,还在为猪场的去留和欠的钱急得团团转。

困境

养殖协议致高额欠债

2020年4月,某农业公司和李某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投资入股一生猪养殖项目。

按合作协议约定,在李某前期出资50万元后,后期猪场建设由李某与该公司均等出资。然而李某出资后,又出资61.38万元,公司却未按合作协议约定支付任何资金,最终导致猪场建设项目停工。

2021年6月,李某将该农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公司股东王某某诉至西充县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南充中院判决某农业公司退还李某投资款111.38万元,并给付违约金10万元;王某、王某某对某农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拉扯

养猪场如何才能顺利拍卖?

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未按期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双方庭外执行和解,该案终结执行结案。

2022年12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李某申请恢复执行。经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被执行人名下除了位于凤鸣镇罗树沟村未完工的生猪养殖场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依法决定拍卖案涉养猪场,双方议价以80万拍卖,最后流拍。

“按市场价来说,这个拍卖价格比较合理,为什么没人拍呢?”

执行干警赵林多方调查了解到,该养猪场无相应的配套土地,即使拍卖成功亦无法正常经营使用。

经协调,该农业公司亦不同意流转部分土地用于养猪场经营使用。案件的难题真正摆在了眼前,养猪场如何才能顺利拍卖?一时间陷入僵局。

转机

法官多措并举解纠纷

为解决养猪场后续经营使用问题,实现资产实质盘活,法院执行局专题研究养猪场拍卖应对举措。

一方面实地走访,将案涉养猪场建设用地和配套生产用地初步划分;入户走访,从其他生猪养殖户处调查了解开办生猪养殖场需要多少配套土地,包括养猪场建设用地和配套的农业生产用地。

另一方面,协调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国土三调卫星测绘系统对养猪场建设用地和生产用地进行测绘;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村社组织,罗树沟村委会和相应村组均表示确保后续流转土地复耕的情况下,同意流转养猪场配套生产用地,支持法院拍卖案涉养猪场。

在通过网上摇号选中评估机构,对生猪养殖场进行评估重新启动拍卖后,2023年5月,该资产以一拍价97万元由刘某竞得。

成交后,法院给凤鸣镇政府发出函件协调该养猪场重新办理环评备案、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协调罗树沟村委会及其村组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支持买受人后续建设、实质运营该生猪养殖场。

刘某不仅把之前欠村民的三年土地租金付清,还帮忙解决4人就业,村委会也很乐于帮忙协调,很快手续就办理完成.......

新生

多方重焕活力 养猪场又热闹起来了

2023年6月,李某来到西充县法院领取了90余万元执行款,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表达着谢意,同时,他与王某、王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养猪场续建前后对比▲

2023年12月,执行干警来到罗树沟村了解猪厂建设情况,案涉养猪场已续建完毕,总计投资300余万元,占地26.2亩,每年可出栏5000余头生猪。

干警现场给被执行人和养殖场主上了一堂“普法课”,全面了解该养殖场的发展思路和经营中的风险防范,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篇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合同签订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法官真的太好了!不但从头到尾帮忙解决猪场的问题,还教我们这么多法律知识。”在场群众说道。

之后,因为无菌养殖无法进入参观,养猪场主刘某时不时会把猪仔照片发给执行干警看。

5月23日,执行干警再次来案涉养猪场回访。“等下个月初有2000余头猪出栏售卖了,日子就要轻松点啦!”刘某笑盈盈地说。

至此,执行干警心中的大石才终于落了地。从最初接手案件到巧妙破题,看似简单的过程历经了多方辗转,从双方当事人到养殖户、养殖场、自规局、村委会、镇政府......

数次的走访调查

多次的沟通协调

最终促成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这一次

这个养猪场才算是“新生”成功!

(责任编辑:林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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