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圆满解决了纠纷。”
8月14日,西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原告撤回起诉,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14日,贾某与房东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1年租期、6000元租金等内容。
在居住一段时间后,贾某以房屋潮湿不宜住人为由,与房东协商退租事宜无果,后经社区调解,双方亦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贾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吉巧林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
先是认真听取贾某意见及诉求,并进行耐心疏导;随后,向李某释法明理,分析责任,取得李某信任。经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搭建沟通桥梁,并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
8月14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李某现场验收房屋后,当场退还贾某剩余租金、押金等共计4000元,贾某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都向法官表达诚挚感谢。
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西充县法院坚持贯彻“能调则调、当调尽调、调判结合”工作理念的缩影。下一步,西充县法院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始终,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让司法为民的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责任编辑:林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