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流井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长达六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初执行,遇困境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张某某在刘某经营的古董家具店从事维修家具的工作,但刘某未按约定支付给张某某劳务报酬。2014年,张某某与刘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刘某分期支付张某某50600元。但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
随后,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对刘某强制执行,法院陆续执行了部分案款并支付给了张某某,后因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再执行,陷两难
2021年,自流井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从实际工作入手,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
案件承办人接手该案后,通过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经查明,被执行人刘某依旧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承办人在分析银行交易明细时,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低保账户。在与民政局核实后,确定其系低保户。现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和被执行人刘某均为低保户,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还是身有残疾的孤寡老人,法官顿时陷入两难。
巧借力,解难题
本着解决案件不仅要在法律之内也要在情理之间的办案理念,法院积极协调自流井检察院对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给予司法救助。在自流井法院的协调下,张某某拿到了检察院给予的司法救助,获得了全部劳务报酬,缓解了经济困难。
善意文明执行,彰显司法温度
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经济都十分困难,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难以实现。
承办人通过细致研判案件,发现被执行人经济困难后,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出发点,发挥司法能动性,巧借司法救助的外力,实现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