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李某秀在自流井区丹阳大道中农联路口通过人行横道时,蔡某明驾驶的三轮车突然飞速驶来,撞倒李某秀致其受伤住院。2021年2月6日,李某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认定,蔡某明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张某辉、张某平、张某与肇事者蔡某明在交警大队经过三次协商,均未达成赔偿的一致意见,最终李某秀家属张某辉、张某平、张某将肇事者蔡某明起诉到法院。
自流井法院收到材料后,根据案件性质判断该案可以适用调解平台先行调解,遂将案件第一时间推送到了调解平台。法院特约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请况。
调解员了解后发现,一方面肇事者蔡某明自身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儿子身体有病未成家,女儿出嫁后刚生育小孩不久,面对巨额的赔偿,一家人愁苦不堪。另一方面李某秀家属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对赔偿金额不愿做出让步。
针对案件情况,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边耐心向肇事者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不进行赔偿,检察院将会提起公诉。另一边则向李某秀家属讲明肇事者的家庭情况,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肇事者承担相应刑罚,受害者家属一时也拿不到赔偿,这样的结果难以化解双方仇怨。后经反复调解,李某秀家属作出一定让步,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见,同意由保险公司赔付18万元,肇事者赔付19万元,赔偿款需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付清19万元赔偿款对肇事者来说依旧十分困难,此时,特约调解员已经与肇事者的女儿取得联系,再次向其阐明此次事故中的法律关系,最终,女儿决定借钱帮父亲支付赔偿款。几天后,肇事者及家属借钱筹齐了款项,最终,各方当事人在自流井法院家事调解室达成了调解协议。
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是当前及之后一段时期内自流井法院的重点工作,也是积极融入党委主抓的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的必然要求。2021年以来,自流井法院共向调解平台推送案件793件,调解成功179件、正在调解165件,调解成功率达28.5%。
自流井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深入推进分层递进、诉调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注重培养群众身边的“说法人”,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纠纷调处能力,融合好特约调解员“接地气”和法官“专业强”的优势,在纠纷调解中更好地向群众传递法理法情,为当事人解决矛盾、解开心结。
(责任编辑:陈睿)